招贤纳士
求职意向请发送简历至:34047101@qq.com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暨宜昌市儿童医院、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峡大学妇女儿童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优秀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疗机构。
医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24小时值班电话:18972008171
妇幼办公室:3505846603@qq.com
母乳喂养咨询电话
0717 - 6457120
Copyright 2011-2017 ©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鄂ICP备11012635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宜昌
来访指南
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降低服务费用
2020年1月1日起,宜昌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宜昌医疗保障局下发《宜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宜医保发〔2019〕12号),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政策调整如下:
一、统一参保:用人单位统一为职工缴纳缴纳医保(含生育保险),不再分别交。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不用另外缴纳生育保险。
二、享受人员:1.缴费满半年的女职工2. 缴费满半年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3.享受失业津贴期间,其单位既往为该人员缴纳过生育保险,无论时间长短。4.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5.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缴费时间:
1.正常缴费满6个月(特殊人员如上),第7个月享受。
2.全市内各县市区缴费互认,更换单位时,3个月内(含3个月)接续缴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第7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接续的,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的第7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 同一家单位,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其补缴月份不累积计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
四、待遇享受
(一)生育医疗费用
1.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1.2.3.4类人员 顺产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4000元。除住院费外,可以享受门诊产检报销500元, 2.第5类灵活就业人员顺产、难产、剖宫产一律2000元(无门诊产检报销)。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1.2.3.4类人员可以享受,第5类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
享受标准:1.人工终止妊娠:指符合计划生育范围(二孩以内)因优生优育而非疾病需要进行的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引产。a.7个月以上人工终止妊娠:2000元;b.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1500元; c. 4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400元; d、实施绝育手术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500元。e.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00元; f.采取宫内节育器或绝育手术避孕失败而引起的终止妊娠费用一次性包干500元(含取环费用)
(三)生育津贴:只有第1类人员女职工缴费满半年可以享受。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期间;女职人工终止妊娠休假期间。按国家规定的休假天数核拨。
五.公务员生育:1.这类保险今年开始入院前必须通过网厅或至医保局窗口进行生育备案;
2.医疗费用的报销还是与产妇分娩有关的所有甲类、乙类费用均可报销;无起付线。
3.门诊产检符合孕期保健指南的所有甲类、乙类费用均可报销,持发票、费用明细至医保局窗口办理。
具体咨询医保办0717-647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