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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暨宜昌市儿童医院、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峡大学妇女儿童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优秀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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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我院目前开通宜昌城区(含猇亭和点军区)的城镇职工医保的现场及时报销结算。2016年8月开通城镇医保一卡通,宜昌各县市区患者持社保卡可直接在我院就诊。住院患者应先回各县市区医保局办理转诊审批或异地就医手续。急诊者可先入院,三天内办理手续,非急诊者必须先办手续方可入院,否则可能不报销费用。
一、宜昌市城镇医疗保险的如何就诊?
我院目前开通宜昌城区(含猇亭和点军区)的城镇职工医保的现场及时报销结算。2016年8月开通城镇医保一卡通,宜昌各县市区患者持社保卡可直接在我院就诊。住院患者应先回各县市区医保局办理转诊审批或异地就医手续。急诊者可先入院,三天内办理手续,非急诊者必须先办手续方可入院,否则可能不报销费用。
(一)门诊就医
宜昌市城区的社保卡可在门诊使用,2016年8月1日开通城镇医保一卡通,各县市区社保卡也可在门诊直接就医。
(二)入院办理
1.宜昌城区城镇职工医保请携带下列资料至一楼收费室办理医保登记录入⑴入院证、⑵市民卡(社会保障卡)、⑶身份证,⑷城镇职工住院分娩者在孕7月后需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电子生育登记经医保局审批通过。入院时未带相关证件者必须在入院三天内办理医保登记录入,否则将影响住院费用的报销。
2.各县市区城镇职工医保入院时携带⑴入院证、⑵市民卡(社会保障卡)⑶身份证(4)纸质转诊单原件或异地就医复印件一楼收费室办理医保登记录入,入院时未带相关证件者必须在入院三天内办理医保登记录入,否则将影响住院费用的报销。
(三)住院预交款和医保放账
医保、患者住院个人需先交纳住院预交款,医院住院收费处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预先放账,放账金额不是报销金额,最终以出院结算时系统生成的患者报销金额多退少补。
为确保治疗请您及时缴纳住院预交款。入院后经确诊不属于医保报销的病种或病种符合不达住院标准,将立即取消医保担保需患者全额自费交足住院款。
职工基本医疗按1:2(交1千元用2千元)预交;
(四)出院办理
患者在住院过程中若病情达到医保的出院标准,经治医生将及时为患者开具出院,科室做好出院费用整理,医师书写出院小结后,正常上班时间请您出院当日接到护理通知出院结账后,携带相社保卡和资料至一楼收费室办理结算。有特殊需求请科室与医保办及时联系后当时办理。节假日顺延。
二、城镇医疗保险的住院管理
1.纳入医保报销的病种目录
除计划生育、不孕不育、保胎、整形美容等相关病种和诊疗不能报销外,其它病种符合医疗入院指征需住院者均可报销。
2.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目录
职工和居民医保执行2017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于非目录内药品、目录内部分限制性药品未达到使用标准以及与本次疾病无关的药品的需自费,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署自费同意书。
3.纳入报销的检查、治疗收费目录
根据病种、病情和诊疗原则进行治疗,收费严格执行物价标准,医保报销执行2018年全省统一诊疗目录标准。对于非目录内的检查、治疗、手术不予以报销。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无,必须符合检查指征,对于不符合检查指征或虽符合检查指征但已有明确诊断,患者要求重复检查的不予以报销。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署自费同意书。
三、城镇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类别、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药品、检查和治疗、材料按照宜昌市医保局的药品和诊疗目录分为甲类、乙类和自费。甲乙类以外的全额自费。其中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元/天,超出部分自费,低于此标准据实报销。
城镇职工医保主要报销政策(三级医院)
对于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予以起付线和甲类、乙类自费部分予以补助,50岁以下补贴60%,50岁及退休人员补贴70%。
对于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公务员生育住院分娩孕妇所产的费用无起付线,甲类、乙类费用据实报销,但新生儿所产生的费用和丙类项目不予以报销。
生育保险:无起付线,不分甲乙类,实行定额报销,定额:顺产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4000元,生育合并疾病达报销标准者者,生育按定额在医院结算,疾病医疗费用凭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到劳动局二楼前台审核报销。
四、城镇医疗保险患者使用血液或血液制品如何报销?
对于血液,因急救抢救输血均可以报销,对于血液制品白蛋白限抢救、重症或因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且白蛋白低于30g/L的患者可以报销;静注人免疫球蛋白限限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新生儿败血症;重型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川崎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可报销。
五、城镇医疗保险患者出院带药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急性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
六、城镇医疗保险患者大病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全年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通过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二次补助等途径解决。
七、城镇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如何向上级医院转诊?
我院产科、儿科、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宫颈病变防治专科具有向省级级医院转诊资格,患者转诊时必须填写转诊审批表,科室主任签字,我院医保办盖章后进行网上转诊后直接至转诊医院就医。急诊先转诊3天内办理手续,不得直接转入省外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