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纳士
求职意向请发送简历至:34047101@qq.com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暨宜昌市儿童医院、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峡大学妇女儿童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优秀”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疗机构。
医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24小时值班电话:18972008171
妇幼办公室:3505846603@qq.com
母乳喂养咨询电话
0717 - 6457120
咨询电话:0717-6362666
Copyright 2011-2017 ©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鄂ICP备11012635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宜昌
关于妇幼
专注打造“专科医院,专业领先”
申报慢性病特殊门诊注意事项
1、自行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诊断依据需为近半年内的诊治资料。
2、凡申报慢性病特殊门诊的患者均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及一寸彩照一张;申报时必须携带社保卡。
3、各病种实行不同的年医疗费用定额。年定额平均分解到每月,当月定额有结余的不得转下月使用。超过月定额标准的费用自费。
4、患两种以上规定病种时,以标准高的病种定额为基数,增加另外病种定额的一半。
5、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规定病种所必须的、直接治疗所患规定病种的药品费、治疗费以及与规定病种直接相关的检查费。
6、每次开药量控制在15天内,特殊情况可开一月用量。因病情加重需住院治疗的,自入院之日起门诊治疗待遇中止,出院15天后方可恢复。因其他疾病住院的,规定病种的门诊待遇可不中止,但住院期间不得重复应用治疗规定病种的药品。
7、凡病种后面附带★符号者为居民医保可申报病种。
8、新申报慢性病特殊门诊的时间为每季度申报一次,凡在我院申报慢性病特殊门诊的患者请按下面所规定的时间送报资料申报,谢谢合作!
1月、2月中下旬为第一季度申报时间
4月、5月中下旬为第二季度申报时间
7月、8月中下旬为第三季度申报时间
10月、11月中下旬为第四季度申报时间
宜昌市严重慢性病特殊门诊可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
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3.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4、严重糖尿病
5、严重高血压
6、脑血管病致瘫
7、系统性红斑狼疮★
8、精神病(在定点专科医院申报)★
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帕金森综合症★
11、慢性阻塞性肺病
12、肺源性心脏病
13、慢性心功能不全
14、系统性硬化病
15、类风湿性关节炎
16、干燥综合征
17、血友病★
申报上述各慢性病特殊门诊病种所需准备的资料为:
一、恶性肿瘤
1、既往病史或出院小结。
2、近五年内的病理组织学或骨髓细胞形态学或可靠的影像学资料及肿瘤标志确认报告;(病史超过五年的需提供近一年内肿瘤转移或复发的依据)
二、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
有肾、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等移植手术病史及出院小结及相关的检查报告。
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具备下列三项两项以上,其中临床症状需要三项以上。
1、临床症状:
①少尿或夜尿多;②失眠、头痛、神志恍惚、嗜睡等精神症状;③恶心、呕吐;④重症高血压;⑤水潴留(浮肿、心包积水等);⑥活动后心慌、胸闷、呼吸困难等心功能不全表现。
2、化验室检查:血肌酐>700umol/L;或肌酐清除率≤10ml/L,或血钾≥6.5mmol/L。
3、活动能力:日常工作有困难。
四、严重糖尿病
1、有既往病史或出院小结。
2、半年内实验室检查空腹血糖≥7.0mol/l,餐后两小时血糖≥11.1mol/l。
3、有心、脑、肾、脊髓或周围神经病变、视网膜病变II期(含II期)以上等至少两项糖尿病合并症的客观依据。
五、严重高血压
1、既往病史或出院小结。
2、血压≥160/95mmHg,有高血压引起的心、脑、肾等脏器病变及功能障碍的依据一项及以上、或有眼底动脉硬化II级以上的客观依据。
六、脑血管病致瘫
1、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病史或出院小结。
2、局灶性神经功能缺失(如面、舌瘫、肢体瘫痪、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经急性期治疗好转6个月内需继续治疗者。
3、CT、或MRI或CSF检查或其它理化检查阳性。
七、系统性红斑狼疮
1、明确病史。
2、肾脏并发症具备以下三者:(1)进入肾功能不全期病史资料;(2)近三月内血清肌酐SCR>133umol/l;(3)近三月内尿素氮>7.1mmol/l
3、脑并发症具备以下两者:(1)近半年内狼疮脑病的住院病史;(2)脑脊液检查或CT或MRI检查异常。
4、心脏并发症须具备以下两者:(1)近半年内有心包炎或心肌炎或冠状动脉炎的住院病史资料;(2)有心电图或心脏X线或超声心动图检查异常证据。
5、血液系统并发症须具备以下三者之一:
(1)近三个月白细胞计数<3.0* /l;
(2)近三月内血红蛋白<70g/l;(3)近三月内 血小板计数<60* /l。
6、有肺或肝脏损害,如肺间质病变、肺动脉高压、狼疮性肝损害等。
八、精神病(在定点专科医院申报)
九、再生障碍性贫血
1、病史资料。
2、有三月内血象(含网织红细胞)及骨髓检查证据。
若有疑问可前往院医保办慢性病门诊进行咨询
医保办提供